专业解答大家要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明确指出如果你的某个民事法律行为搞砸了,包括毁约、违约什么的,那么当事人可得把因为这个行为而得到的东西还给人家,也就是要“退款”。如果真的没法还回去,或者没必要还的话,那就得按照市场价格给人家一定的补偿。再者说,如果哪一方有啥过失,导致最终结果这样子的话,就要赔偿人家因此而受的损失。如果两个人都有错,那就各自承担自己的那部分责任。
专业解答当我们说某个民事行为没效了,给撤销掉了,或者就确定根本不会生效以后,那个做了这个行为的人,他从这个行为中得到的钱财,得还给人家;要是还不了,或者觉得没必要还的话,那就得按市价来补偿。如果其中一方有错,那么他/她就得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两个人都有错,那他们就要各自承担自己的那部分责任。比如说,在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已经把钱花出去了,那他基本上就得把钱还给人家。
专业解答假设你签了个借款合同但事后发现是无效的,这时借款人就可能不肯还钱给你。不过别担心。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假如之后发现这是一个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话,那么借款人获得的所有财产都是要尽数归还的。但要是真的无法偿还或者没必要偿还的话,那就要按照市场价格来进行补偿。如果借款人也有犯错误的地方,那他们就需要负责赔偿出借人因为这个导致的任何经济上的损失。
专业解答记住。咱们国家的诉讼时间就是三年,除非法律有别的说法。简单来说就是说如果你手里有张欠条,里面写了要还钱的日子,那么只要这个日子过去了好几年,你就得抓紧在三年内找人民法院帮你处理,这样才能保护你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如果超过三年了,那就小心别让诉讼时效期给过掉了,这样你再想通过法院要回自己的债款可就难,除非有特别的情况法律允许延长,不过这种事儿还是需要法院来决定,不能个人随便说了算的。
专业解答当你做了一件事,结果发现是无效、被撤销或者根本不会发生效力的时候,那你从这个事情中得到的东西,就得还给人家。要是还不了,或者没必要还的话,那就得给人家点钱作为补偿。如果有人犯错了,那他就得赔给别人因为这个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如果两个人都有错,那么他们就要自己承担自己的那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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