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刘** 江西-九江 遗产继承咨询 2023.02.10 14:49:25 464人阅读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九江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所以,对于继承权的公证地确定,如果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希望成都合同纠纷律师网站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是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到我们成都合同纠纷律师网站上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2023-02-10 14:51:2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