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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非法集资风险新形式有哪些呢?

邱* 江西-新余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10 16:42:34 16人阅读

现在非法集资的势头越来越大,我们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还不够,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非法集资风险新形式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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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是以非融资性担保企业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或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信息,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是打着“养老”旗号进行非法集资,以投资养老公寓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五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是通过互联网投资中介平台,虚构投资项目,私设资金池,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
七是通过发布媒体广告、散发传单、电子邮件等形式,以销售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为载体,承诺高收益,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2017-11-10 16:52:3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风险资本(VetureCpitl)是一种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以公司等组织形式设立,投资于未上市的新兴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新兴高科技企业)的一种承担高风险、谋求高回报的资本形态。它和共同基金、单位信托等证券投资基金截然不同,在投资、募集等运作方式上有其自身的特点。国内有些部门提出的产业投资基金实际上就是风险资本。对象:风险资本在许多国家业已发展成熟,并具有成型的运作方式。风险资本的投资对象是处于创业期的未上市新兴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新兴高科技企业。筹资方式:风险资本均以私募方式筹资。由于风险资本风险大、收益很难预见,一般投资者难以承受,只能向银行、保险等风险承受能力较强、愿冒风险以追求高回报的特定投资群体私募。组织结构:风险资本多以公司的形式设立。根据各国的情况,风险资本的组织结构主要有两种一是有限合伙制,由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和基金管理入(主要合伙人)合伙组成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出资并对合伙企业负有限责任,管理人在董事会的监督下负责风险投资的具体运作井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责任,在和英国,相当部分风险资本就是根据《有限合伙企业法》设立的。二是公司型,指风险资本以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设立。例如,在,风险资本可以依照《投资公司法》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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