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权拍卖公告期是20天。股权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当事人或债权人申请不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股权人民法院应当委托拍卖机构于拍卖日前10天,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者《上海证券报》上进行公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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