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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夫妻财产之前的界定是什么样的

朱** 内蒙古-包头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09 11:49:06 76人阅读

我有个朋友因为非法集资,结果欠了一笔债务,所以我想知道非法集资夫妻财产怎么界定啊,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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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七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017-11-09 11:5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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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参加民间借贷,后来被判非法集资罪,所欠债务,
非法集资夫妻财产 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看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由夫妻双方举证。
用于家庭生活,妻子丈夫都享受集资来的钱财,应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反之应该视为参加非法集资一方个人债务。

2017-11-09 11:5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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