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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珠海斗门区民政局可以办理异地离婚吗

胡* 云南-丽江 结婚咨询 2017.11.07 10:10:11 3836人阅读

我老公是在武汉结婚的但是我们现在在珠海这边做生意,我们打算离婚了,所以问一下珠海斗门区民政局可以办理异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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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珠海斗门区民政局的回答如下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其次,这里提到婚姻登记机关,是指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017-11-07 10:1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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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手续(过程)如下: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出具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以上是对于珠海斗门区民政局的回答

2017-11-07 10:1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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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民政局是不办离婚的。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应该去婚姻登记处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020-12-11 10:5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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