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太的回迁房拿了有十年了,手续都齐全,我备不案怎么办?
住房实行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所以,该住房如果办理完毕当事人名字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那么住房产权就属于当事人合法所有。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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