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系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若数额较大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立法解释规定,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设置的电子支付卡。由于信用卡是以持卡人的信用情况作为发行、使用前提,故信用卡只能供发卡机构准定的持卡人使用,不能转让、出借、抵押。换而言之,不论非持卡人基于何种原因使用了信用卡,都可以视为是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数额较大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追究相应刑事责任:一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是恶意透支的。作为非持卡人,在拾得信用卡后并未将其归还持卡人或相关机构,反而产生了非法占有并从中获益的意图,主观上存在直接故意。符合《刑法》有关“冒用”的情形,既造成他人财物的缺失,又侵犯了信用卡管理规定,还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客观上产生了社会危害性。
2023-01-16 01:37:08 回复专业解答中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盗用并使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构成犯罪。根据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罚款;涉及大量财物或严重情节者,刑期升至三至十年,罚款并追缴财产;特别严重情形如大规模盗窃或恶劣情节,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
专业解答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其中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专业解答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专业解答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主要包括:拾得后使用、欺骗获取后使用、非法获取信用卡信息资料后通过技术手段使用,以及其他非法冒用形式。这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实行方式,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刑事惩处。保护个人信用卡信息安全,防范冒用风险至关重要。
专业解答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构成金融诈骗罪。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除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外,其他费用不计入犯罪数额。盗刷他人信用卡属于盗窃行为,而非侵犯知识产权等更严重罪行。我国各地对盗窃罪立案标准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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