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权的请求权
2、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
3、抗辩权
4、形成权
5、存款本息的请求权具有无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请求金融机构兑付的特殊性,如果适用诉讼时效,会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对于民众的生存利益会带来深刻影响,也不符合这个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适用。
6、认购人是基于对国家和对金融机构的信赖购买债权的,他的投资具有类似于储蓄的性质,所以由国债和金融债产生的支付体系请求权不应该适用诉讼时效。
7、基于投资产生的缴付出资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充足的资本是企业开展对外经营活动的保障,也是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足额出资也是公司法定义务,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应该受到时效的限制,否则有违公司资本充足的原则。
8、如果对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那么,超过诉讼时效而被他人占有的财产就会成为无主物。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后权利人根据侵权行为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由于是债权,所以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专业解答上诉不加刑原则在二审中适用,被告人上诉后,除非检察院提出加重指控且法院认可,二审法院不能加重原判刑罚。这原则保障了被告人上诉的权利,防止上诉带来不利影响。
专业解答上诉不加刑原则仅适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检察抗诉或自诉人上诉不适用。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不影响对其他未上诉同案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原判认定的罪名正确,但量刑偏轻或漏判附加刑的,不得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补加附加刑。
专业解答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程序关键在于:1.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不会加重刑期;2.新增犯罪事实且检察院追加指控,二审法院只处理这个情况;3.共同犯罪中,上诉不加重已上诉或未上诉被告人的刑罚,但原判量刑过轻时,二审法院不会直接加重刑罚。
专业解答上诉不加刑原则仅适用于被告方上诉案件,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时不适用。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上诉时需遵循该原则。二审发现新事实应发回重审,不得直接加刑。二审也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包括主刑与附加刑。
专业解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二审法院审理被告方上诉案件时的一项原则,指的是二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的刑罚。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被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时不加刑;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则不受此限。同时,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刑罚过轻或未适用附加刑时,不能直接加重刑罚或适用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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