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18631629906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152108820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1)主观目的完全不同。劫持汽车罪的行为意在控制汽车按自己的意图行驶,而抢劫罪的目的在于非法占有财物。
(2)所侵犯的客体不同。劫持汽车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包括交通运输安全和不特定乘客的生命健康安全,而抢劫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特定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利。
(3)所侵犯的对象不同。劫持汽车罪的对象仅限于汽车,而抢劫罪的对象则包括汽车在内的一切有形的动产,对象比本罪广泛得多。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完全相同。劫持汽车罪由于意在控制汽车,一旦达到其目的,往往会离车而去,或者将所劫汽车予以毁坏,而抢劫罪由于意在占有所动之物,通常就会在一段时间继续使用或出卖所劫汽车。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劫取正在使用中的汽车,其行为量同时触犯本罪,但无需数罪并罚。如果查不清行为人的具体目的,则可以本罪论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