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现在是赢了官司,赔了钱。被执行人把财产转到了他前妻名下,借给他钱时,是在他婚姻存续期间,而且有一笔钱是汇到妻子的帐户的,我现在可以追加他前妻为被告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我的钱吗?谢谢??
1、被执行人把钱转给子女,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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