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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李** 浙江-宁波 遗产继承咨询 2023.01.02 05:59:06 378人阅读

农村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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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女儿对于农村的宅基地没有继承权。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成为遗产,不能被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1-02 06:0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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