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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网络著作权保护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因为不怎么清楚具体内容
根据规定网络著作权保护标准如下:1、《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 2、《录音制品公约》、《世界著作权公约》 ;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 ;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作权条约》(简称“WCT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及录音制品条约》(简称“WPPT条约”)。
著作权的对象是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就有可能成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有1、文字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2、口述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用预先创作好的作品加以口头表演,如诗歌的朗诵.则不属于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一定是即兴创作的。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新增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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