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如下:
(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必须具有独立性;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储备、法律制度了解等技能;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专业解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需依法取得董事资格,强调独立性,掌握公司运营和相关法规知识,至少拥有五年相关工作经验。同时,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额外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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