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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追诉时效期限?期限是多长时间?

黄** 广东-东莞 刑事诉讼咨询 2017.10.31 19:03:44 264人阅读

今天上午在法律课上,老师问我们什么是追诉时效期限?期限是多长时间?我查了相关的书,没有找到答案,希望知道的朋友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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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通常是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20年。经过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通常来说,只要你的行为在追诉期内没有被发现,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并不能说违反了刑法,过了追诉时效,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两种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17-10-31 19:1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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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
                                                :
  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有关什么是追诉时效期限,期限是多长时间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2017-10-31 19:04:44 回复

您好,关于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追诉时效”,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追诉时限,不应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或者终止审理。根据刑法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亲人涉嫌犯罪家人如何应对亲属涉嫌犯罪,家人焦急万分,特别是在外地的亲属,更是思念、担心倍增。
第一部分,公安机关将人带走的时候,亲人应该怎么做很多时候,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带走的时候,亲属就在其身边,但是亲属不能妨碍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否则很可能亲属也会违法犯罪(妨害公务罪)。此时,第一要务就是联系律师,因为公安机关将人带走后需要在24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送到,在送到后,公安机关的侦查还会继续。此时如果委托了律师,就可以在第一时间见到犯罪嫌疑人。这时,犯罪嫌疑人已经经历了公安机关询问、讯问,心情依然紧张忐忑不已,其见到律师如同见到了亲属,可以道出其苦楚,他可以告知律师其是否被冤枉、受到,是否讲了违心的话……律师可以帮助其控诉,提供法律帮助。
第二部分,犯罪嫌疑人已进,家人应该如何做刚进,犯罪嫌疑人肯定诸多的不适用,人身失去自由感觉很不好受,但是不是在家里,想穿什么、吃什么都很随便。这时候,他需要衣物、金钱,特别是需要的数量,家人都不知道。这时候,为了亲人身体健康的需要,也得委托律师进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三部分,在知道受害人的前提下,家人应该怎么做很多案件是有受害人的案件,例如诈骗罪的被诈骗者,故意伤害罪中的被打者、罪中的女方……,这些受害者对于定罪量刑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故意伤害罪的被打者如果谅解了被告人,被告很可能就会被判处缓刑,不必遭受牢狱之灾。在有受害人的案件中,亲属应该在律师的指导下,与受害者沟通,不能胡乱来,要不然会事倍功半。一人犯罪后,家人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但要记得一点就是要在律师的指导、参与下进行,不能莽打莽撞,否则不但帮不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害了自己。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案件追诉时效一般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是多长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期限
1、审查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四)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决定。
二、刑事追诉期限怎样计算追诉时效的起算,是指追诉时效从哪天开始计算。追诉时效的计算,应依刑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追诉时效的计算违反刑法的规定都是无效的。追诉时效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即成犯,从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2、行为犯,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
3、危险犯,从实施危险并造成险害后果之日起计算;
4、结果犯,从犯罪结果之日起计算;
5、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之日起计算;
6、犯罪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终了之日起计算;
7、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起算中断,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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