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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与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是什么

刘* 江西-上饶 交通肇事咨询 2022.12.14 16:47:45 476人阅读

交通肇事罪与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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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2、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
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为犯罪。

2022-12-14 16:4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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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判断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专业解答如果肇事者的主观心态为过失,则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说,对肇事者定何种罪名的关键,就在于肇事者实施其行为时的主观态度。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2024.09.23 360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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