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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中,受害方轻微骨折,我给她垫付了医疗费,给她重新购置电动三轮车的费用。医院检查无大碍后,到保险公司办理了理赔手续,手续中没有注明垫资不部分,给她了医疗费和陪护等费用,垫付的部分我没有给她,由于保险公司要她打了个收条,包含了一切赔付,今天她又要应该给我的部分,合理吗
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责任,在保险合同限额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
你好,第一,保险公司不一定会报销的,不建议再垫付了,可以让保险公司出钱,或让对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正审理,让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的;第二,可以帮你维权,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见面详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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