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帮我注册公司,法人不识字,后来我签字。到最后我帮法人签得字,不是我签得,我怎么样为全,如何告注册公司,
法人的住所地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无法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以注册登记地为其住所地。 《民法通则》第三十九条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2017-11-29 11:00:45 回复
不识字的老人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设立代书遗嘱、见证遗嘱或者公证遗嘱。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口头订立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订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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