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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进行交流讨论。
1、错案率太高影响法官的前途,一般在一个法律系统里面,互相给个面子,二审翻盘的概率的确不是很高,但是绝对不是没有可能。
2、如果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明显错误,或者程序出现显著问题还是有翻案的机会,别丧失信心,打官司就怕自己都放弃。
2017-10-26 12:2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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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一个案子,一审和二审的法官是不能进行案情探讨或者交流的。
二审与一审不可以是同一个法官,在程序法上是不允许的,如果现实中真有这样的情况,你可以主张二审程序违法,申请该法官回避。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7-10-26 12:1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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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二审都败诉,若对结果确有异议且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目前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就是生效裁判。如果二审生效,有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二审法院一般不会超过审限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020-12-18 03:29: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