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一定。 借条没有载明债权人,需要证明原告主体适格; 有借条但被告抗辩借款并未实际履行的,需要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你好,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你可以来电沟通或者添加
我的微信,点击头像我的微信电话同号。
手头有有效借条,打官司一定能赢,这是毫无疑问的。
1、借条是证据,法院是讲证据的地方。
2、手头有有效借条,这是你的合法权益,法律是保护合法权益的。
3、即使要不到钱,打官司也有好处,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借条加法院判决书,永远不会失去法律效力。
4、对方有偿还能力的时候你就可以获得偿还。
赢了官司不一定能要到钱。
如果对方没有偿还能力,你的借条和判决书永远是期权。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