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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种种原因,再加上这些年也挣了一些钱,所以想要定居在广州,请问根据广州市户口管理办法,我能够顺利在广州定居吗?
广州作为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发达城市,人口众多,社会以及环境压力巨大,而且近年来广州市户口管理办法经过一系列修改已经十分完善了,如果不是为社会做过什么突出贡献的话,你想要入住广州估计是有点困难的。
很高兴为你解决这个问题,你在广州务工了几年,理论上来说是有资格在广州定居的,但是依据广州市户口管理办法要求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你的入住可能还需要经过一些检验。
在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中,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一)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1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二)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三)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区、县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四)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五)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残疾,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六)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七)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1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因变更抚养关系造成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八)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1个子女,离婚时离婚判决或者离婚协议未明确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父亲还是母亲一方单独行使的。(九)一方已生育3个以上子女的。(十)其他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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