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吉安法律咨询 > 吉安证据调查法律咨询 > 针对举证期可以提管辖权异议吗

针对举证期可以提管辖权异议吗

刘** 江西-吉安 证据调查咨询 2022.11.05 18:23:46 479人阅读

针对举证期可以提管辖权异议

其他人都在看:
吉安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吉安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原定的举证期限失效。管辖权确定后,人民法院应依照《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至于你说的管辖异议被驳回,那么就还是按原来的管辖法院审理,也就是确定了管辖权,则按33条重新指定。

2022-11-05 18:24:4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