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简易程序审理的(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立案后5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15日答辩期,期满后即可开庭,3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审理的(案情较为复杂,争议较大或者案件争议标的较大、案件影响较广的)立案后5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15日答辩期,30日的举证期限(15日答辩期可以覆盖),举证期满后即可开庭,6个月内结案,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3、另外也要看法官的开庭时间安排。
【法律意见】
离婚案件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当然若对方不想离婚或想通过拖时间在财产方面获得更多话语权,通知对方后,对方不接传票、则还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同时要给对方30天左右的答辩期,对方还可以在公告期间快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无论是否真的有道理,依照现行法律,会受理,要审查15天左右出一个裁定,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要移送到有管辖权的,还要重新要经上述阶段。
若 对方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对方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该上诉审查期间法律没有规定,一般为一个半月左右,就可以开庭审理,一般一审时若无明显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且对方不到庭,无法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及相关事实真相,因此,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开庭后一个半月左右会出判决书,出判决后,对方可能会不来拿判决,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公告送达后6个月后,提起离婚一方可以
第二次,若对方拖时间,会再走
第一次所有的程序,等程序走第二次一般会判决离婚(当然其中也会有变数,如女方怀孕或残疾、重伤等无法预料的事件),一审判决离婚后,对方可以对一审判决,后二审会在二三个月确定是否判决离婚,一般若一审判决已判决离婚,二审 改判的可能不大,至此整个离婚诉讼过程基本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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