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客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与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强迫超体力劳作、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上或者精神上摧残、折磨的行为。
3、犯罪主体:特殊主体,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4、主观方面:故意。
1、侵犯的客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与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强迫超体力劳作、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上或者精神上摧残、折磨的行为。
3、犯罪主体:特殊主体,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4、主观方面: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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