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质证也属于一种辩论。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结论:依照法律规定。
解析:
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而言,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包括以下流程:
第
一、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第
二、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第
三、最后陈述。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
四、评议和判决。离婚案件一般不会当庭判决,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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