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汴民终字第141号中法官勾结被上诉人弄虚作假,捏造事实判上诉人败诉。 所捏造的事实:一无证据,二不合情理,三前后矛盾。为了使他捏造的事实让外人看上去符合情理,就篡改上诉人称,断章取义,无中生有,强加给上诉人。 上诉人称中的第1条判决为假。(被上诉人没有任何证据)第2条断章取义,篡改上诉人的意思。第3条无中生有强加于上诉人。 为讨要证据,我已经跑了七八年了。法院始终不直可否,即拿不出证据,又不想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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