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清远法律咨询 > 清远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善意取得转让遗失物正不正确

善意取得转让遗失物正不正确

王* 广东-清远 债务债权咨询 2022.10.15 05:28:56 463人阅读

善意取得转让遗失物正不正确

其他人都在看:
清远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清远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权利人自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后才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的,对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的请求不予支持。
2、根据规定,遗失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但追回遗失物的权利应当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主张;如果超过二年期限的,遗失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的主张将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2022-10-15 05:30:5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