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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杨** 云南-文山 职务类犯罪辩护咨询 2022.10.13 19:39:20 435人阅读

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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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精神,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各级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所谓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经人民选举或受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委托、聘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将其全部或部分资产,发包给个人或若干人负责经营,其承包经营的负责人员和管理工作人员,应视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生产活动的工人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主管负责人,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围。

2022-10-13 19:4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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