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法》第80条)。这条的意思是,债务人对原债权人履行的,仍产生债权清偿的效力。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采用在报纸上公告通知或公证通知的方式。
像你这种有债务的转让债权人,债务转让是必须要通知的,《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无论从文意上理解,还是从语法上分析,该款规定的应当“为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当系债权人。如果再结合该条第2款关于“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的规定来理解,为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系债权人,就更加显而易见了。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