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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欠债人死亡案件管辖法院

周* 河南-洛阳 债务纠纷咨询 2022.10.12 15:45:24 397人阅读

民间借贷欠债人死亡案件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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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接收借款地为合同履行地。
1、债务人死亡的,就债务偿还问题产生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借款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接收借款地为合同履行地。
2、借钱人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生存的一方是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行动建议:
1、如借来的钱是用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或者是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等,都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可以要求配偶还款。
2、确认与对方债务人签署的监管合同内容中是否有借款的用途有明确说明。
3、需要搜集其他证据证明此债务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可以是跟对方的通话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等等。

2022-10-12 15:5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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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3 185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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