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长春法律咨询 > 长春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集体建设土地租赁期限

集体建设土地租赁期限

何* 吉林-长春 土地承包咨询 2022.10.03 08:27:23 487人阅读

集体建设土地租赁期限

其他人都在看:
长春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长春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集体建设土地租赁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022-10-03 08:29:2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专业解答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多久根据相关规定,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时长上限为二十年。在实际操作中,租赁期限不得超出这个限制,否则将被判定为无效部分。租赁期限届满之后,双方当事人有权利和义务继续签订租赁合同,但必须注意的是,新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也不能超越二十年。与此同时,对于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而言,其最长期限可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整。

    2024.10.18 1637阅读
  •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需要多少钱

    专业解答根据现行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一定标准向国家支付一次性的土地出让金,即我们常说的土地租金。

    2024.10.16 1518阅读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理解

    专业解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再次,为保障乙方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应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

    2024.09.02 1957阅读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专业解答国家没有出专门的条例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2024.08.20 1135阅读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专业解答国家没有出专门的条例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2024.08.18 1969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