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在朋友圈中,构成诽谤罪需满足:故意编造并传播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且引起社会关注。若传播者不知信息真伪或信息基本无误导性,则不构成诽谤。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情节严重则公安机关可立案调查。
专业解答微信朋友圈发布诽谤内容需慎重,需遵循《刑法》第246条,确保内容基于事实。受害方可控告,要求追责。发布时,应提供确凿证据,援引法律条款,避免侮辱言辞,必要时寻求警方协助。确保信息真实合法,避免误解攻击。
专业解答关于诽谤罪立案标准,若在网络中诽谤他人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视为“情节严重”:诽谤信息被点击或浏览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五百次以上;导致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过去两年因诽谤受行政处罚后再次诽谤;其他严重情形。这些均构成犯罪。
专业解答此行为无疑违法,受害者有权迅速采取行动,如向警方报案或提起民事诉讼维护权益。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及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形式的侮辱或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我们应坚决抵制此类行为,共同维护法治精神和社会正义。
专业解答此行为无疑违法,受害者有权迅速采取行动,如向警方报案或提起民事诉讼维护权益。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及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形式的侮辱或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我们应坚决抵制此类行为,共同维护法治精神和社会正义。
律师解析 诽谤是指无中生有,随便说他人坏话,随意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情节严重时会构成犯罪。在朋友圈诽谤可以起诉。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律师解析 当然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及时报警处理,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严格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律师解析 一、一般不构成诽谤罪,但是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 二、诽谤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 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 一种是言语散布; 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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