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2、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合法占有还是非法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
2022-10-02 07:51: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