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朋友问我计划生育问题,想看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是则么说的呢啊?还请说明一下。
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禁止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不具备资格的个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禁止出租、转让、承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科室。违反此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2017-10-06 14:16:22 回复
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由于国家不再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改二稿明确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或者因伤致残,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前双方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再生育政策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017-10-06 14:0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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