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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人员不得假释的有哪些情况?法律上对此有什么规定?

徐* 浙江-嘉兴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7.10.05 16:31:54 3057人阅读

我经常在书上看到假释方面的法律,可是里面的解释都挺难理解的,我不是很清楚,想知道下述人员不得假释的有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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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2020-12-10 16:5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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