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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根据你咨询的农村五保户监护人是谁,应该由居委会或所在单位担任监护人,或由其指定亲属的孩子(成年)担任以及其他近亲属担任。
2017-10-04 11:3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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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你好,农村五保户监护人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1】根据《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七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供养服务协议,保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符合要求的供养。 村民委员会可以委托村民对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照料。 【2】五保户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是乡,民族乡,镇政府。 【3】有了委托协议,委托村委会要对五保户精神病人提供照料。在发生精神病复发生时,村委会要向委托单位及时汇报,以利于病人得到及时治疗。
2017-10-04 11:2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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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根据《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七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供养服务协议,保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符合要求的供养。 村民委员会可以委托村民对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照料。 【2】五保户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是乡,民族乡,镇政府。 【3】有了委托协议,委托村委会要对五保户精神病人提供照料。在发生精神病复发生时,村委会要向委托单位及时汇报,以利于病人得到及时治疗。
2020-12-18 02:0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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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
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扩展资料: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不得低于本地区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十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2020-09-07 23:46: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