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景德镇法律咨询 > 景德镇收养赡养法律咨询 > 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

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

史** 江西-景德镇 收养赡养咨询 2022.09.19 19:43:31 421人阅读

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

其他人都在看:
景德镇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景德镇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如需解除收养关系,必须满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果没有满足下列情形的,则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具体如下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领养关系的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
二、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领养关系。协议解除领养关系的条件是:
①须当事人同意。就领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领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没有成年的,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②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

2022-09-19 19:45:3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