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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

王* 广东-云浮 破产清算咨询 2022.09.17 20:36:39 403人阅读

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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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栏应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如系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系法人或非法人以外的组织,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职务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2、申请目的:
一般表述为:“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除能力,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八条之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请予准许依法宣告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破产还债。”
3、事由和理由:
如系债务人申请破产,一般应写明:
(1)债权发生的事实,包括债权的产生、数额、履行期限、有无担保等事宜;
(2)该笔债权已到履行期,债务人到期而未履行的情况;
(3)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法律依据。

2022-09-17 20:37:39 回复

您好,关于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栏应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如系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系法人或非法人以外的组织,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职务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2、申请目的:一般表述为:“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除能力,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八条之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请予准许依法宣告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破产还债。”3、事由和理由:如系债务人申请破产,一般应写明:(1)债权发生的事实,包括债权的产生、数额、履行期限、有无担保等事宜;(2)该笔债权已到履行期,债务人到期而未履行的情况;(3)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法律依据。二、相关知识公司清算,是指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不善或者经营期限到期及其他原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被人民或者主管机关强制要求清算或者通过股东会决议自行清算,达到公司解散及法人主体资格消灭的结果。公司破产,根据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是指企业法人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或者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应当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实际上是公司清算中的一种特殊情形,自200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后,各地陆续出现了企业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按照《公司法》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债务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所认缴纳的出资到位,以及公司成立后未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且公司具有的法人人格,在公司清算及破产清算中,股东无须另行就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也就是“有限公司”的法律含义。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股东是否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一)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可予以保全。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程序步骤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一)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如华信清算)组成;下面表述清算期间清算组可行使的职权:1、清算公司财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分别编制;2、债权人接受通知、公告;3、与清算有关的公司处理还未了解的业务;4、清缴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款;5、清缴之前所欠税款;6、清理债务债权;7、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清债后所剩余财产);8、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轰动。(三)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六时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务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说明债权的相关事项。清算组进行登记。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四)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职工工资、清算费用、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并清缴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投资的比例分配财产。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是不得开展与清算活动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且财产在清偿前不得将财产非给股东。(五)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裁定宣告破产后,相关清算事物清算组应当移交给人民。(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给股东会或人民确认,并且报送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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