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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死刑立即执行复核的是怎样的

叶** 云南-保山 死刑辩护咨询 2022.09.13 11:58:38 338人阅读

负责死刑立即执行复核的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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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权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死刑令签发及死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2022-09-13 12:00: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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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死刑立即执行复核是什么意思?

    专业解答一般罪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没有人民陪审员参加)

    2024.09.02 375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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