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松原法律咨询 > 松原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提货单中约定的滞纳金怎样认定

提货单中约定的滞纳金怎样认定

贺* 吉林-松原 债务债权咨询 2022.09.13 01:51:56 344人阅读

提货单中约定的滞纳金怎样认定

其他人都在看:
松原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松原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提货单应视为买卖双方达成的书面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构成合同的条款内容,提货单中的滞纳金实质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行计算。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022-09-13 01:52:5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