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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按照是第一天羁押开始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对于如何重新计算羁押期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侦查羁押期限的重新计算,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您好,针对您的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检察院批准但须报检察院备案,并受检察院监督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和同种的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检察院审查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或监视居住
专业解答在案件调查中,一旦发现嫌疑人有新重大罪行,应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重新计算拘留期限,公安机关有权决定但需通知检察院。未查明身份时,从确认身份日计拘留,不影响侦查。证据确凿的案件可移交检察院。精神病鉴定不算拘留期。当事人对拘留、起诉或审判逾期有权申诉,可寻求上一级机构监督和国家赔偿。如非特殊情况,逾期拘留可能构成违法,当事人有权申请赔偿。
专业解答1.刑侦中重大犯罪发现可能延长侦查羁押期,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并报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时,拘留期限从确认身份日算起,侦查活动继续进行。 3.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其他司法鉴定时间则包含在内。
专业解答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从逮捕开始算起,为五个月。如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五个月内无法审结的,需经省级、自治区和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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