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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吗

蒲** 河南-信阳 子女抚养咨询 2022.09.07 09:18:15 324人阅读

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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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
3、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
4、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2022-09-07 09:19: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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