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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利息只有逾期利息

杨* 云南-昭通 民间借贷咨询 2022.08.04 19:07:18 328人阅读

合同无利息只有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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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利息只有逾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022-08-04 19:08:18 回复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2007年4月2日,伍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梅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并当即立下借据给梅某,但并无约定还款时间及支付利息。伍某借款后一直没有还款,梅某经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提讼,请求判令伍某清偿欠借款20万元及支付自之日起至还清款日止按实欠款额以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经审理,认为双方设立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梅某提出利息请求,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判决支持梅某的诉讼请求。

利息是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发生的利息。在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无息民间借贷权利人可以要求逾期还款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案情】
2007年4月2日,伍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梅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并当即立下借据给梅某,但并无约定还款时间及支付利息。伍某借款后一直没有还款,梅某经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提讼,请求判令伍某清偿欠借款20万元及支付自之日起至还清款日止按实欠款额以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经审理,认为双方设立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梅某提出利息请求,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判决支持梅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故本案梅某主张支付利息的请求能得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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