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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猥亵,证据不足能立案吗?

郑** 湖北-十堰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9.12 12:00:59 12538人阅读

朋友在公交车上被猥亵,但是没有人愿意提供朋友确实被猥亵证明,所以想请问证据不足能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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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证据不足时可以立案侦查。立案的时候不需要证据充分,也不可能做到证据充分。审理到最后还是证据不足的,驳回起诉。

2017-09-12 12:07: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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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你好,
1,证据不足可以立案,立案侦查。
2,审理到最后还是证据不足的,驳回起诉。证据不足也影响到量刑,与立不立案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3,如果派出所现在说证据不足,无法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可以向派出所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监察室申诉,要求分局督促派出所收集相关证据,以及具体说明不能立案的原因。
所以当面临证据不足能立案吗问题时,应及时报警告诉警察你所知道的证据,要求派出所收集相关证据。

2017-09-12 12:0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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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经济犯罪案件,并不需要达成证据充分的情况,才可以立案侦查。
报案人报案时,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报案民警接受案件后,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并《报案回执》交报案人。经侦部门会展开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所以,并不需要达到证据充分的标准,经侦才会立案。只要符合以下立案条件,就可以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0-09-22 09:56:1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证据不足,不能判决有罪。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确实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犯罪行为发生,是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的。即便是有零散证据,而不是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明犯罪行为的发生,也是不能认定有罪的。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根据本条规定,如果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核实交通事故存在就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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