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常州法律咨询 > 常州融资借款法律咨询 > 信托融资需要办理抵押担保吗

信托融资需要办理抵押担保吗

康* 江苏-常州 融资借款咨询 2022.07.18 14:38:18 335人阅读

信托融资需要办理抵押担保

其他人都在看:
常州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常州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信托融资要不要办理抵押担保,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一致的,可以抵押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022-07-18 14:40:18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协议折价。法律允许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至后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抵偿债务。如果不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以抵押物折价抵债可以充分体现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且简洁明了,便于债权人快捷有利地实现债权。协议折价不同于法律禁止的流质契约。流质契约是抵押合同中的关于抵押物的所有权在债务未受清偿时直接转移给抵押权人的约定。(二)变卖。变卖是通过当事人协议或在主持下将抵押物卖给第三人以获得价款的行为。“变卖”的关键在一个“变”字,即将抵押物变成现金。当事人协议进行变卖的,其性质与协议折价相似,却没有协议折价的弊端。因为要变卖抵押物,须有第三人前来购买,而第三人的购买行为乃市场行为,其花钱购买抵押物,必反复进行市场分析和比较,以确定既对自己有利、又为抵押双方当事人所接受的价格范围。反过来,抵押双方当事人协议的抵押物如果过高,则不会为市场所接受,如果过低,则不符合抵押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三)拍卖。关于执行中的拍卖的性质,理论上尚存争议。一说认为执行拍卖是公法行为,因为将抵押物进行拍卖是行使公共权力、对债权进行强制执行的结果,而不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结果;另一说认为执行拍卖是私法行为,因拍卖、竞卖与成交的过程仍然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过程

甲方(贷款人)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向甲方借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利率  月利率%,利息总额元;每为一结息期,每结息期内须付清当期利息元;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因国家利率的调解而调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当日清偿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为确保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共管帐户结算借款本息。  甲方账户名:乙方账户名:  账号:账号:  开户行:开户行: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保证上述借款用于,并承诺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约定还本付息并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催缴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及时提供资金的义务。  3、甲方有权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真实信息或法人单位的真实情况。  4、甲方承诺其对出借资金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否则由甲方对违约或损害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及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的义务。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违约的,甲方为实现本合同约定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披露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信息,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配合甲方的调查、检查、审查。  6、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单位)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四条担保  1、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向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2、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担保事宜另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为:  编号为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人为  3、本条约定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其他约定  第六条争议事项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  经办人  乙方(签章)  经办人  共有权人(签章)  丙方(签章)  经办人  共有权人(签章)  时间:年月日以上便是关于融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的相关内容,相信您看了本文后已有所收获。合同签订的风险较大,这就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同时一定要谨慎,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协议折价。法律允许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至后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抵偿债务。如果不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以抵押物折价抵债可以充分体现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且简洁明了,便于债权人快捷有利地实现债权。协议折价不同于法律禁止的流质契约。流质契约是抵押合同中的关于抵押物的所有权在债务未受清偿时直接转移给抵押权人的约定。(二)变卖。变卖是通过当事人协议或在主持下将抵押物卖给第三人以获得价款的行为。“变卖”的关键在一个“变”字,即将抵押物变成现金。当事人协议进行变卖的,其性质与协议折价相似,却没有协议折价的弊端。因为要变卖抵押物,须有第三人前来购买,而第三人的购买行为乃市场行为,其花钱购买抵押物,必反复进行市场分析和比较,以确定既对自己有利、又为抵押双方当事人所接受的价格范围。反过来,抵押双方当事人协议的抵押物如果过高,则不会为市场所接受,如果过低,则不符合抵押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三)拍卖。关于执行中的拍卖的性质,理论上尚存争议。一说认为执行拍卖是公法行为,因为将抵押物进行拍卖是行使公共权力、对债权进行强制执行的结果,而不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结果;另一说认为执行拍卖是私法行为,因拍卖、竞卖与成交的过程仍然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过程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