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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转让股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戴** 江西-赣州 经营管理咨询 2017.09.09 18:09:50 7人阅读

想要私底下把我们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我的妹妹,但是这样的话,私下转让股份会不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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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转让免征个人所得税是特指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而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是要征个人所得税的。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净所得的20%。所以你私下转让股份还是要看你转让的股份到底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的。
  股票持有人通过买卖、赠与和交易等方式依法将股票让渡给他人。股票转让后,股票原持有人丧失依据该股票拥有的权利,受让人即股票新持有人取得股东地位。由于股票转让只改变股票持有人而不影响公司的存在和资本,各国公司法均允许股票转让。股票转让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但各国法律也有不同的限制。
  
(1)股票转让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后才能进行;
  
(2)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登记后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自己的股票;
  
(3)不得向非本国公民转让股票;
  
(4)持股雇员未经董事会批准或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不得向本公司雇员以外的人转让股份;
  
(5)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得接受转让本公司股票;
  
(6)不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股票,不得侵犯本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等。股票转让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不记名股票一般因股票交付完成转让。记名股票须依法办理股票过户手续,转让始得生效。

2017-09-09 18:10:50 回复

(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具体如下: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一)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二)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三)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四)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五)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六)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七)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8、个人转让自用已超过5年、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9、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10、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11、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并存入银行个人账户的下列专项基金或资金,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1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13、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14、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15、对企业职工,因企业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16、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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