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安阳法律咨询 > 安阳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男方死亡赔偿归谁

男方死亡赔偿归谁

宓** 河南-安阳 遗产继承咨询 2022.07.09 07:55:45 365人阅读

男方死亡赔偿归谁

其他人都在看:
安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安阳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对于其中的丧葬费用,用于处理丧事;对于其中的亲属抚恤金,直接支付给死者生前所供养的亲属;其余部分,可比照遗产来处理。
2、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
3、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
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2-07-09 07:57:4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相关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关系中其权利主体是近亲属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是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案例】行人死于车祸,其生母仍然健在,却将死亡赔偿金判给死者叔父。日前,梅州大埔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交通事故责任人阿明及其父母赔偿事故受害者张华的叔父张军共7万多元。解释称,张军获得赔偿是基于张华和张军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2006年1月26日晚,16岁的阿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搭载两个小孩在大埔县茶阳镇某村村道上行驶。由于车速过快,摩托车高速撞向了正在散步的行人张华,50岁的张华当场死亡。警方查明,阿明无证驾套牌车且超载,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在赔偿问题上,张华的叔父张军因与阿明的父母产生纠纷而到大埔县人民。阿明的父母亲认为张军以叔父的身份无权,张华自己的母亲仍然健在,为什么张华的母亲不来,凭什么要他来?调查后发现,死者张华没有配偶、子女,3岁时父亲死亡,母亲改嫁,经其母亲同意张华跟随叔父即原告张军生活。张军把他当儿子抚养直到他生活。张华还作为张军的同一家庭成员进行了户籍登记,当地村委会也出具证明证实张华与张军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张华因交通事故身亡后,他的叔父就有权成为该人身损害关系中的权利主体而获得赔偿。由于当事人接到判决书后表示服判不上诉,判决现已生效。对于事实收养关系,国家在承认其成立也是有条件的:第一、双方以父母子女相待;第二、有抚养和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三、有档案记载;第四、有群众、亲友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相关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关系中其权利主体是近亲属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是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案例】行人死于车祸,其生母仍然健在,却将死亡赔偿金判给死者叔父。日前,梅州大埔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交通事故责任人阿明及其父母赔偿事故受害者张华的叔父张军共7万多元。解释称,张军获得赔偿是基于张华和张军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2006年1月26日晚,16岁的阿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搭载两个小孩在大埔县茶阳镇某村村道上行驶。由于车速过快,摩托车高速撞向了正在散步的行人张华,50岁的张华当场死亡。警方查明,阿明无证驾套牌车且超载,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在赔偿问题上,张华的叔父张军因与阿明的父母产生纠纷而到大埔县人民。阿明的父母亲认为张军以叔父的身份无权,张华自己的母亲仍然健在,为什么张华的母亲不来,凭什么要他来?调查后发现,死者张华没有配偶、子女,3岁时父亲死亡,母亲改嫁,经其母亲同意张华跟随叔父即原告张军生活。张军把他当儿子抚养直到他生活。张华还作为张军的同一家庭成员进行了户籍登记,当地村委会也出具证明证实张华与张军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张华因交通事故身亡后,他的叔父就有权成为该人身损害关系中的权利主体而获得赔偿。由于当事人接到判决书后表示服判不上诉,判决现已生效。对于事实收养关系,国家在承认其成立也是有条件的:第一、双方以父母子女相待;第二、有抚养和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三、有档案记载;第四、有群众、亲友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夫妻一方死亡婚前财产归谁

    专业解答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去世,那么他/她在婚姻期间的个人财产将被视为遗产。如果遗嘱中有明确的分配,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婚前财产;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在遗产继承方面,配偶、子女和已故的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对逝者的婚前财产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2024.10.06 1933阅读
  •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归谁

    专业解答对于夫妻一方离世后债务的归属,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属于共同债务,在世的配偶需要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这通常是因为债务是为了满足共同需求、参与共同活动或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如果是私人债务,那么将由亡者的遗产来偿还。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在世的配偶就不需要再额外还款了。

    2024.09.17 2084阅读
  •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归谁所有

    专业解答当夫妻一方离世后,关于债务的归属需要仔细分析。如果是共同债务,生还的一方需要全额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可以通过遗产来清偿。如果遗产已经分配,继承人需要按照继承的比例来分担债务偿还的责任,这样可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遗产和债务之间的关系。

    2024.09.16 1203阅读
  • 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归谁

    专业解答如果夫妻一方去世且未留遗嘱,其名下存款将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在分配遗产时,需先划出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这一规定确保了配偶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尊重了去世者的遗产分配意愿。在实际操作中,建议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遗产分配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024.08.13 2718阅读
  •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专业解答再婚夫妇中,若一方离世,房地产归属需视情况而定。若房产属离世方个人所有,将成其遗产,按遗嘱、捐赠证书或法定继承顺序分配。若房产为共有,应先将一半归还在世方,剩余部分按遗产处理。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保存相关证据,以防纠纷。

    2024.08.13 3211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