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三大诉讼法共有的原则是什么

三大诉讼法共有的原则是什么

黄* 黑龙江-齐齐哈尔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7.03 23:23:59 364人阅读

三大诉讼法共有的原则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齐齐哈尔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齐齐哈尔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进行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审判公开进行,但在刑事案件中,根据法律可以规定例外。
5、实行回避制。
6、实行两审终审制。
7、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8、被告人、当事人有权进行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律师承担法定的司法援助义务。

2022-07-03 23:24:5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三大诉讼法规定的共同基本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人民、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
2.进行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审判公开进行,但在刑事案件中,根据法律可以规定例外。
5.实行回避制。
6.实行两审终审制。
7.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8.被告人、当事人有权进行辩护,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律师承担法定的司法援助义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