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滨州法律咨询 > 滨州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羁押可以抵刑期吗

羁押可以抵刑期吗

罗* 山东-滨州 强制措施咨询 2022.07.03 18:28:06 471人阅读

羁押可以抵刑期吗

其他人都在看:
滨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滨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2、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3、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2-07-03 18:30:0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三、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4.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5.第二审人民发回重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四、缓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三、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4.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5.第二审人民发回重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四、缓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抵押借款合同没到期可以起诉吗

    专业解答咱们得先看看这个告状的事儿,那就是得有个明确的诉求,再把事情、原因也说清楚了才行。你比如说,那个钱还没到期限就想把它要回来,或者觉得有人做错事,甚至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什么的,那你就按照你们签的那份合同上写的那些条款,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去法院告他一顿呗,让他们保护保卫好自己的权益嘛。这其中可能会涉及到叫人家赶紧还钱、赔点违约金,或者就是解除合同之类的问题。

    2024.10.29 1269阅读
  • 开发商可以将已经出售的期房做抵押吗

    专业解答在房产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不得将已经预售的物业进行抵押。这是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购房协议的初衷在于获取房产的完整所有权,然而当房产被设置抵押后,其所有权功能便会受到限制。因此,如果发现开发商擅自对已售出的房产实施抵押,购房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向开发商追责。同时,对于其他可能存在的类似情况,购房者亦可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2024.10.17 1125阅读
  •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羁押吗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办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就不用继续在看守所里蹲着了。但要是他们在取保期间作奸犯科(比如打算自杀、逃跑或者销毁证据),或者案件情况有变,要是不把他们关起来,可能会影响案件审理的公平合理,所以也可能会把强制措施改成羁押,这样能保证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判顺利进行。

    2024.10.14 1379阅读
  • 刑事拘留期满后是否可以继续羁押

    专业解答被拘留者的刑事拘留期满后,一般情况下不会再被羁押。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法定程序,还可以继续羁押。拘留期限一般为3天,可以延长至7天;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天。如果期满后案件仍未结案,需要将强制措施转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公安机关需要在拘留期限内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天。检察机关在接到申请后的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如果不批准逮捕,就会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就会将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024.10.11 1891阅读
  • 刑事拘留可以抵押刑期吗

    专业解答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刑事诉讼中,被拘留人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么刑事拘留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根据法律规定,每一日的刑事拘留可以折抵相应的管制期限或拘役、有期徒刑期限各一日。因此,如果某人因涉嫌犯罪而被依法刑事拘留10日,并最终被裁定判处拘役三个月,那么这10日的拘留期间可以从三个月的刑期中扣除。

    2024.10.08 1072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