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五万元买的房没过户并签了合同,十年后过户时在房管局签的合同上面的购房金额变成了二十万,这种情况会被定义为偷逃税款么?
[律师回复]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被认定为偷逃税款的风险。根据税法规定,房屋交易应当以实际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您十年前的实际成交价是5万元,但过户时填报了20万元,这个操作存在几个问题:首先,虚增成交金额虽然多交了税款,但可能被税务机关认为是在掩盖真实的交易情况。实践中,这种大幅虚报价格的行为往往是为了配合其他违规操作(比如洗钱等)。其次,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属于偷税行为。虽然您是多交税款,但本质上仍是虚假申报。建议您尽快准备以下材料:1.原始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2.能够证明实际交易价格的证据(如银行流水等);3.说明虚报价格的具体原因。最好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避免被认定为恶意逃税。这种情况处理起来会比较复杂,建议委托专业税务律师协助处理,以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